公務員合作社的樓宇終於有人收購是一件好事,住在這區的人以前叫做有優越感,但現今多新型大廈有電梯有會所設施,相比公務員樓便大失去優勢,而且公務員樓只能售回給公務員,絕對沒有投資的價值,而且舊樓需要維修保養,住在這些人大多數已退休很多年,你叫他們夾錢維修便叫苦,有人收購便求之不得,要錢賠償或賠一間居屋給你誰較好,對於退休多年的公務員來說賠錢較好,賠一間居屋給你將來又是留給下一代,若賣出要補地價,其實又不是賠而是叫你去買一間房協單位,分分鐘冇賺用清光,若賠錢你可以有充足的資金去旅遊享受,住私家老人護老院也不用愁,再不和已婚子女同住又賺了屋租,又或者自己租樓住、返內地或去外國養老也可以,賠錢日後多選擇路向,假若用哂賠償的錢,還可以申請綜援兼有公屋住,賠錢較實際。
若此區重建後將來賣給公務員去住,是否仿若以前的做法,公務員並加入華員會成為會員,按其入會年資優先排隊去買樓,當然是沒有中途退出華員會,若不只當作新會員重新排過先後次序,對於現今新入職或一直未加入華員會的公務員,就要快些付入會費成為會員,付永久年費就不用煩,避免忘記交會費而誤會中途退出華員會,到時建成的樓宇便可以購買,當然購買的條件是你沒有物業,對於新一批的公務員易於做得到,舊一批的公務員會否去爭相購買嗎,未必因為大多數人都有物業,未有物業者都可能住緊公屋,又或者步入退休的年齡,又怎會去競爭拿退休金去買居屋咁笨,捱了大半生又為間樓再捱過嗎,咪咁儍啦,他們不會和年輕的公務員去爭相購買居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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